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20年9月23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何柏东辞去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潘洪彬辞去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决定免去:
曾巨文的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曾小芬为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
邹强兵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兴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浏览次数:4477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0-09-23 16:30 |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20年9月23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何柏东辞去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潘洪彬辞去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决定免去:
曾巨文的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曾小芬为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
邹强兵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兴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