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浏览次数:2790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19-11-15 10:30

    11月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政府部门落实《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红彬参加了检查,市政府副市长潘启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等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庆丰盈科、名兴等种子农药经营点现场检查,随后在市农业农村局举行座谈,认真听取相关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我市《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就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新《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普法宣传、加强优质种子农药推广、规范种子农药市场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检查组强调,种子、农药是关系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也是关系农产品质量的首道关口,政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强化落实。

    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理顺工作流程,配强配齐执法人员队伍,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大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切实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力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规范种植大户、专业养殖户等的种养方式,着力维护兴宁“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质量安全,确实保障消费者,尤其是广大农户的利益,为提升我市农业发展水平作出贡献。

    潘启东副市长表示,政府将虚心接受检查组的建议意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推动《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种养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服务融入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应有贡献。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2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