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市金鸽养殖专业合作社30000对种鸽特色养殖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30000对种鸽特色养殖建设项目 |
兴宁市金鸽养殖专业合作社 |
兴宁市龙田镇碧园村第九队茶子窝上塘 |
广东浩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兴宁市龙田镇碧园村第九队茶子窝上塘(地理坐标:东经115°44′0.6″、北纬24°12′49″)。项目占地面积6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5幢鸽舍、1幢饲料仓库、5间员工宿舍、2间办公用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万元。2016年10月26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审2016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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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登记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废水 项目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沼气池处理,沼液经氧化塘处理后用于附近果林、绿地浇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果林、绿地浇灌。 (二)废气 项目养殖过程中保持鸽舍清洁、粪便及时清理、科学饲料配方、加强绿化等措施,减轻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项目通过做好鸽叫声和机械设备噪声的防护管理,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鸽粪收集后外售用作有机肥;消毒液容器及包装物交由供货商回收;蛋壳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处理后废水、废气排放和厂界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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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