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兴宁市健力加油站扩建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兴宁市健力加油站扩建项目 |
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兴宁市健力加油站 |
兴宁市新陂镇洋岗兴合线路口 |
兴宁市联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兴宁市新陂镇洋岗兴合线路口(地理坐标:东经115°40'49.54",北纬24°7'50.33"),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料零售,包括92#、98#、95#汽油和0#柴油,年销售量约2830吨。建设有1栋综合办公楼;主要设备有:2个埋地式柴油罐(共80立方米)、3个埋地式汽油罐(共110立方米)、4台加油机(配16支加油枪),卸油、输油油气回收系统以及其他配套设备设施等。项目占地面积5250 m2,总建筑面积1500m2。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2018年6月24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8〕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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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建有环场沟,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过程及储油罐通气管口挥发的烃类废气,通过配套的卸油、输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利用。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油罐车和加油车辆在进出加油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车辆进站时采取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油罐清洗(理)后产生的废油脂等。员工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定期委托专业油罐清理公司对油罐进行清理,并对油罐底泥和隔油池废油脂进行回收。 (五)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废水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和厂界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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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