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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水法》执法检查

浏览次数:4649   发布时间:2016-05-03 16:55

  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领导何建元、何新春、陈日新等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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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一行在新陂镇、龙田镇以及水务局负责人等的陪同下,先后深入到新陂镇第二石场和龙田镇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现场察看,认真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并在龙田镇召开座谈会,集中审议我市各级实施国家《水法》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水法》。同时,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强化队伍建设和执法检查,有效提升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提高了水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

 

  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和座谈审议,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水法》工作情况,同时,针对这一工作中存在的群众意识薄弱、执法力量有待加强等方面,检查组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建议,希望我市要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关注国家《水法》实施的意识。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加大投入,做到建管并重,为深入实施好《水法》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加快完善机制体制,切实落实责任,不断增强执法力量,强化各项督查工作力度,为贯彻实施好国家《水法》、保护好、利用好水资源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广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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