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辞职和免职名单
(2015年10月21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罗水安、彭兴佑辞去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免去:
刘卓炎、曾令丁、邓新辉、黄 波、曾耀宗、梁远彬、刘佛平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振中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浏览次数:4193 发布时间:2015-10-21 16:10 |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辞职和免职名单
(2015年10月21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罗水安、彭兴佑辞去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免去:
刘卓炎、曾令丁、邓新辉、黄 波、曾耀宗、梁远彬、刘佛平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振中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