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15年8月25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玉华、廖振宏、刘兴维等三人的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彭 瑞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坭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魏鉴宏的兴宁市人民法院龙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浏览次数:4632 发布时间:2015-08-26 16:05 |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15年8月25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玉华、廖振宏、刘兴维等三人的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彭 瑞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坭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魏鉴宏的兴宁市人民法院龙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