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省道S225线兴宁市火车站至水口段公路改建工程(K75+306~K97+450)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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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
8月2日 |
项目名称 |
省道S225线兴宁市火车站至水口段公路改建工程(K75+306~K97+450) |
建设单位 |
兴宁市公路局 |
建设地点 |
起点位于兴宁火车站,起点桩号:K75+306,途径刁坊、坭坡、新圩(与省道S120线K375+291处相交),终点兴宁市水口圩镇(与省道S120线K375+291处相交),终点桩号K99+658。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省道S225线兴宁市火车站至水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兴宁火车站,起点桩号:K75+306,途径刁坊、坭坡、新圩(与省道S120线K375+291处相交),终点兴宁市水口圩镇(与省道S120线K375+291处相交),终点桩号K99+658,路线全长:24.352公里,路线基本走向为自西北向东南走向。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路基标准横断面布置为:土路肩0.75m+硬路肩1.5m+行车道2×3.75m+路缘带0.5m+中央分隔带1m+路缘带0.5m+行车道2×3.75m+硬路肩1.5m+土路肩0.75m。总投资44115.44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43.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