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大天然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区项目及上长岭村美丽乡村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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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
7月26日 |
项目名称 |
大天然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区项目及上长岭村美丽乡村供水工程 |
建设单位 |
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 |
建设地点 |
起点:兴宁市叶塘镇工业区岳桥村S225省道兴合路侧 终点:上长岭村李之洁将军府慈恩庐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在叶塘镇工业区岳桥村省道225线及省道226线的路肩开挖或顶管铺设,手掘式顶管施工技,本项目铺设输水管网全长2835.22米,该工程需铺设DN250PE塑料管1102.62米,DN250PE钢管157米,DN200PE塑料管1010米,DN160PE塑料管565.6米以及相关的供水配套设施和设备。起点为兴宁市叶塘镇工业区岳桥村省道S225兴合路侧(地理坐标:北纬N24.1699°,东经E115.6960°),沿途为省道S226兴叶路及453乡道,终点为上长岭村李之洁将军府慈恩庐(地理坐标:北纬N24.1655°,东经E115.6785°)。项目总投资约258.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