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需要,我市拟对2014年6月17日出台的《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项目管理规定》(兴市办〔2014〕9号)进行修改,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时间: 30天(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2日)。
地点:兴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兴宁市招商局网站
受理电话 :0753-3328828,邮箱:xnszsb@163.com, 联系人:罗红彬。
附件: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项目管理规定(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