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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田镇金星村老人活动中心集体资产交易竞投须知

浏览次数:2459   发布时间:2014-05-19 10:07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现就金星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发包交易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标的概况:

位于金星的老人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占地面积300m2, 建筑面300m2 ,计划于20145月20日在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进行公开竞投交易,交易底价(人民币46万元,每位竞投者应交纳竞投保证金1万元,中标价款在签订交易合同后240个工作日付清。

二、标的要求:

1、竞投者应在规定时间(2014512日—2014 518 日)到镇(街)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报名,领取有关交易资料。

2、竞投者应在2014519日前到村委会交纳竞投保证金。中标者的保证金抵转中标价款,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退回。

3、高于交易底价为有效标,最高竞投价为中标人,如最高价竞投者违约弃标,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返还,第二竞投高价者为中标人,由此类推。

三、注意事项

1、竞投人须仔细阅读本须知,竞投人一经参与竞投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本须知和交易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竞投人必须遵守招投会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投人投标,不得阻碍主持竞投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投标工作,更不能操纵、垄断竞投价格,一经发现,将取消竞投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3、竞投过程中,竞投人应严肃认真地进行竞投,一经中标,不得反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

 

 

                            兴宁市龙田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

                                   20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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