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农业厅《关于申报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的总体要求;取得合法的建设用地手续。
(二)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选址要远离特殊保护区、人口集中区域,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有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排放污染物应当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符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的各项规定,并取得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办理了养殖场备案,建立了完整的养殖档案;没有违法违规使用农业部《禁止使用药物品种目录》中规定的违禁添加物。
(四)符合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要求。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养殖场建设项目可以优先报送: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②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的规模养殖场。
(六)2007-2013年已安排中央补助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再安排。
(七)各地要优先安排给未获得过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扶持的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和省现代农业100强项目。
二、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名单、地点
(一)梅州市金牧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兴宁市黄陂镇大二村。
(二)兴宁市鑫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兴宁市合水镇霞洞村。
(三)兴宁市鸿泰农牧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兴宁市新陂镇乐仙村。
(四)兴宁市永生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兴宁市永和镇永生村。
(五)兴宁市炯庄种养专业合作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兴宁市石马镇上庄村。
(六)兴宁市丰裕种养专业合作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兴宁市罗浮镇高坑村。
三、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宁市畜牧兽医局投诉电话:3323500、3256757。联系人:袁咏梅、吴新波
公示时间:2014年6月9日至6月15日。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兴宁市畜牧兽医局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