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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4084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11-11-19 23:40

兴市府办〔2011〕35号


关于印发兴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委成员单位

兴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办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

 

 

兴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道)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粤府办〔201131号)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梅市府办〔20115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一)应急准备。

主要包括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值守、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宣教培训等。

(二)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响应速度、指挥协调、信息公开、处置效果等。

(三)善后处理。

主要包括调查评估、恢复重建、事后评估等。

三、考核方式

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工作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

政府街道办于每年1120日前对该年度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照《兴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自评。总结报告、自评情况和相关材料于11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

(二)考评。

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每年1130日前组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考评组,开展实地考评工作。

(三)审定。

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依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和实地考评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每年1210日前报市应急委审定。

(四)通报。

考核情况经市应急委审定后,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五、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考核满分100分,具体指标、分值、评分标准详见《兴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考核得分90分以上,评为优秀;80~89分,评为良好;60~79分,评为一般;59分以下,评为较差。

应急管理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考核年度发生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以上突发事件1起以上或较大突发事件3起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六、有关要求

(一)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通报,考核等次一律评为较差。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考核工作,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汇总后报市应急委。

 

附件:兴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

兴宁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准备

50分)

 

建设规划

1分)

1.规划编制(0.5分)

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实施意见。(0.5分)

2.规划建设(0.5分)

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要求推进规划建设。(0.5分)

组织体系

6分)

3.领导机构(2分)

成立应急管理相关领导机构,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2分)

成立应急管理相关领导机构,领导重视不够或职责不够明确。(1分)

4.办事机构(4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足额配备专职人员;工作制度完善。

4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足额配备专职人员;工作制度基本完善。(3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专职人员配备率60%以上,其余由兼职人员补充;工作制度基本完善。(2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专职人员配备率30%—60%,其余由兼职人员补充;工作制度基本完善。(1分)

应急预案

7分)

5.应急预案编制

2分)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2分)
应急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不到底纵向到底、横向不到边。(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准备

50分)

应急预案

7分)

6.应急预案管理制度(2分)

制订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按规定及时修订总体预案、专项预案。(2分)
制订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未能及时按规定修订总体预案、专项预案。(1分)

7.应急预案演练

3分)

创新演练形式,组织开展功能性演练或双盲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年演练率达到60%以上。(3分)
创新演练形式,组织开展功能性演练或双盲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年演练率达到40%-60%以上。(2分)
创新演练形式,组织开展功能性演练或双盲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年演练率达到20%-40%以上。(1分)

应急值守

10分)

8.日常值班(4分)

按规定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值班室每天有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4分)

按规定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值班室部分时段没有专职人员值班。(3分)

按规定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值班室没有专职人员值班。(2分)

9.信息报送(4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信息报告员制度,没有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率控制在5%以内。(4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信息报告员制度,没有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率控制在5%10%以内。(3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信息报告员制度,没有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率控制在10%15%以内。(2分)

10.上级领导批示落实情况(2分)

及时、准确回报上级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2分)

回报上级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及时、不准确或准确、不及时。(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准备

50分)

监测预警

8分)

 

11.预警信息发布

2分)

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受众范围无盲区。(2分)

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受众范围仍有盲区。(1分)

12.风险评估(2分)

建立风险分析制度和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2分)
风险分析制度、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两者缺一。(1分)

13.风险隐患排查

2分)

定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将结果报市政府备案。(2分)
不定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将结果报市政府备案。(1分)

14.风险隐患整改

2分)

风险隐患排查达到四有(有整治领导机构、有整治实施方案、有整改计划、有整治工作小结),整改率90%以上。(2分)
风险隐患排查达到四有,整改率80%-90%以内。(1分)

应急保障(15分)

15.应急救援队伍

4分)

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每年组织培训等活动,救援队伍设备配备到位、训练到位、作战水平高。(4分)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等5类队伍只建立3类或4类,每年组织培训等活动,救援队伍设备配备到位、训练到位、作战水平高。(3分)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等5类队伍只建立2类,每年组织培训等活动,救援队伍设备配备到位、训练到位、作战水平高。(2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准备

50分)

应急保障(15分)

16.应急物资(3分)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布局合理、调配及时。(3分)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基本充足,布局基本合理、调配基本及时。(2分)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基本充足,布局不够合理、调配不够及时。(1分)

17.避护场所(5分)

制订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建立与人口密度、城乡规模相适应、设施完善、标志清晰的应急避护场所。(5分)

制订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建立与人口密度、城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护场所,应急避护场所设施不够完善或标志不够清晰。(4分)

建立应急避护场所,尚未能与人口密度、城乡规模相适应。(3分)

18.应急经费(3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足够专项经费,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3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专项经费,基本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2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专项经费,尚未能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1分)

宣教培训

3分)

19.宣传教育(3分)

每年开展4次以上级应急宣传活动。(3分)

每年开展23级应急宣传活动。(2分)

每年开展1级应急宣传活动。(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处置

30分)

响应速度

5分)

23.应急反应(2分)

接报突发事件后,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工作。(2分)

接报突发事件后,相关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示),尚未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工作。(1分)

24.应急响应(3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3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单位中部分单位未能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2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未能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1分)

指挥协调(10分)

25.处置机构(3分)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派出现场指挥官。(3分)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设立现场指挥部,未能及时派出现场指挥官。(1.5分)

26.指挥调度(3分)

各有关单位服从和配合现场指挥官的指挥,调度灵敏、运转高效。(3分)
各有关单位各自按照有关预案要求行动,现场指挥官指挥作用不明显。(1.5分)

27.协调联动(2分)

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必要时能协调相邻县(市、区)等参与应急处置,效果显著。(2分)

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必要时能协调相邻县(市、区)等参与应急处置,效果一般。(1分)

28.社会动员(2分)

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应急处置,效果明显;建立应急捐赠机制,应急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募集、接收渠道畅通。(2分)

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应急处置,效果一般;建立应急捐赠机制,应急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募集、接收渠道基本畅通。(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处置

30分)

信息公开

5分)

29.信息发布(3分)

准确、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3分)
准确、基本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1.5分)

30.媒体沟通(2分)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合作机制良好,聘请新闻媒体记者担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2分)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合作机制一般或未聘请新闻媒体记者担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1分)

处置效果(10分)

31.先期处置措施

5分)

现场事态评估准确,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及时、有效,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受到危害的人员得到妥善安置。(5分)
现场事态评估准确,未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受到危害的人员得到妥善安置。(3分)
现场事态评估准确,未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受到危害的人员安置未能得到妥善安置。(1分)

32.后续处置措施

5分)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未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5分)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基本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3分)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基本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未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善后处理

20分)

调查评估

6分)

 

33.事件原因调查

3分)

及时查明本级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积极协助查明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原因。(3分)

及时查明本级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发生原因,未能积极协助查明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原因。(1.5分)

34.危害程度评估

3分)

及时对负责处置的一般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积极协助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3分)
及时对负责处置的一般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未能积极协助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1.5分)

恢复重建

8分)

 

35.恢复重建规划编制(4分)

及时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制定善后工作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4分)

及时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制定善后工作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重建规划或工作计划与当地实际结合不够紧密。(2分)

36.重建措施落实

4分)

在重建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恢复辖区内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4分)
在重建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基本恢复辖区内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2分)

事后评估

6分)

37.评估报告编制

3分)

及时编制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及上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并报市人民政府。(3分)

及时编制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及上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未及时报市人民政府。(2分)

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上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有一类编制不及时。(1分)

38.整改措施落实

3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90%以上。(3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80%-90%以内。(2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70%-80%以内。(1分)

 

 

 

 

 

主题词:应急△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      2011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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