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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4213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11-11-19 23:35

兴市府办〔2011〕34号


关于转发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府办〔201157)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办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

 

 

印发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

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府办〔20115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办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粤府办20113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一)应急准备

主要包括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值守、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宣教培训等。

(二)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响应速度、指挥协调、信息公开、处置效果等。

(三)善后处理。

主要包括调查评估、恢复重建、事后评估等。

三、考核方式

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工作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1210日前对该年度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照《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自评。总结报告、自评情况和相关材料于12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

(二)考评。

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每年1231日前组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考评组,开展实地考评工作。

(三)审定。

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依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和实地考评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每年110日前报市应急委审定。

(四)通报。

考核情况经市应急委审定后,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五、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考核满分100分,具体指标、分值、评分标准详见《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考核得分90分以上,评为优秀;80~89分,评为良好;60~79分,评为一般;59分以下,评为较差。

应急管理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考核年度发生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以上突发事件1起以上或较大突发事件3起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六、有关要求

(一)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通报,考核等次一律评为较差。

(二)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考核工作,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汇总后报市应急委。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本考核办法对所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

 

附件: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

梅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准备

50分)

建设规划

1分)

1.规划编制(0.5分)

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实施意见。(0.5分)

2.规划建设(0.5分)

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要求推进规划建设。(0.5分)

组织体系

6分)

3.领导机构(1分)

成立应急管理相关领导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应急志愿者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等),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1分)

成立应急管理相关领导机构,领导重视不够或职责不够明确。(0.5分)

4.办事机构(4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足额配备专职人员;工作制度完善。

4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足额配备专职人员;工作制度基本完善。(3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专职人员配备率60%以上,其余由兼职人员补充;工作制度基本完善。(2分)
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重视且职责明确;专职人员配备率30%—60%,其余由兼职人员补充;工作制度基本完善。(1分)

5.专家组(1分)

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1分)

成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尚未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制度。(0.5分)

应急预案

6分)

6.应急预案编制

2分)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2分)
应急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不到底纵向到底、横向不到边。(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准备

50分)

应急预案

6分)

7.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分)

制订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按规定及时修订总体预案、专项预案。(1分)
制订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未能及时按规定修订总体预案、专项预案。(0.5分)

8.应急预案演练

3分)

创新演练形式,组织开展功能性演练或双盲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年演练率达到60%以上。(3分)
创新演练形式,组织开展功能性演练或双盲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年演练率达到40%-60%以上。(2分)
创新演练形式,组织开展功能性演练或双盲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年演练率达到20%-40%以上。(1分)

应急值守

8分)

9.日常值班(3分)

按规定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值班室每天有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3分)

按规定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值班室部分时段没有专职人员值班。(2分)

按规定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值班室没有专职人员值班。(1分)

10.信息报送(3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信息报告员制度,没有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率控制在5%以内。(3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信息报告员制度,没有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率控制在5%10%以内。(2分)

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和信息报告员制度,没有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率控制在10%15%以内。(1分)

11.上级领导批示落实情况(2分)

及时、准确回报上级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2分)

回报上级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及时、不准确或准确、不及时。(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准备

50分)

监测预警

8分)

 

12.预警信息发布

2分)

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受众范围无盲区。(2分)

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受众范围仍有盲区。(1分)

13.风险评估(2分)

建立风险分析制度和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2分)
风险分析制度、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两者缺一。(1分)

14.风险隐患排查

2分)

定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将结果报市政府备案。(2分)
不定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将结果报市政府备案。(1分)

15.风险隐患整改

2分)

风险隐患排查达到四有(有整治领导机构、有整治实施方案、有整改计划、有整治工作小结),整改率90%以上。(2分)
风险隐患排查达到四有,整改率80%-90%以内。(1分)

应急保障(15分)

16.应急平台(3分)

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按照规定标准建设数据库,建立定期更新制度。(3分)

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按照规定标准建设数据库,更新不及时。(2分)

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尚未建设数据库。(1分)

17.应急救援队伍

3分)

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每年组织培训等活动,救援队伍设备配备到位、训练到位、作战水平高。(3分)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等5类队伍只建立3类或4类,每年组织培训等活动,救援队伍设备配备到位、训练到位、作战水平高。(2分)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等5类队伍只建立2类,每年组织培训等活动,救援队伍设备配备到位、训练到位、作战水平高。(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准备

50分)

应急保障(15分)

18.应急物资(3分)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布局合理、调配及时。(3分)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基本充足,布局基本合理、调配基本及时。(2分)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基本充足,布局不够合理、调配不够及时。(1分)

19.避护场所(3分)

制订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建立与人口密度、城乡规模相适应、设施完善、标志清晰的应急避护场所。(3分)

制订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建立与人口密度、城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护场所,应急避护场所设施不够完善或标志不够清晰。(2分)

建立应急避护场所,尚未能与人口密度、城乡规模相适应。(1分)

20.应急经费(3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足够专项经费,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3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专项经费,基本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2分)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专项经费,尚未能满足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1分)

宣教培训

6分)

21.宣传教育(3分)

及时更新应急管理专门网站内容;每年开展4次以上县级应急宣传活动。(3分)
及时更新应急管理专门网站内容;每年开展23次县级应急宣传活动。(2分)

及时更新应急管理专门网站内容;每年开展县级应急宣传活动1次。(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准备

50分)

宣教培训

6分)

22.培训交流(3分)

每年举办2次以上县级应急管理培训班;每年至少举办1次应急管理学习交流活动。(3

每年举办1次县级应急管理培训班;每年至少举办1次应急管理学习交流活动。(2分)

每年举办1次县级应急管理培训班或至少举办1次应急管理学习交流活动。(1分)

应急处置

30分)

响应速度

5分)

23.应急反应(2分)

接报突发事件后,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工作。(2分)

接报突发事件后,相关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示),尚未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工作。(1分)

24.应急响应(3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3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单位中部分单位未能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2分)
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未能按照职责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1分)

指挥协调(10分)

25.处置机构(3分)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派出现场指挥官。(3分)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设立现场指挥部,未能及时派出现场指挥官。(1.5分)

26.指挥调度(3分)

各有关单位服从和配合现场指挥官的指挥,调度灵敏、运转高效。(3分)
各有关单位各自按照有关预案要求行动,现场指挥官指挥作用不明显。(1.5分)

27.协调联动(2分)

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必要时能协调相邻县(市、区)等参与应急处置,效果显著。(2分)

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必要时能协调相邻县(市、区)等参与应急处置,效果一般。(1分)

28.社会动员(2分)

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应急处置,效果明显;建立应急捐赠机制,应急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募集、接收渠道畅通。(2分)

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应急处置,效果一般;建立应急捐赠机制,应急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募集、接收渠道基本畅通。(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应急处置

30分)

信息公开

5分)

29.信息发布(3分)

准确、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3分)
准确、基本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1.5分)

30.媒体沟通(2分)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合作机制良好,聘请新闻媒体记者担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2分)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合作机制一般或未聘请新闻媒体记者担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1分)

处置效果(10分)

31.先期处置措施

5分)

现场事态评估准确,应急处置措施科学、及时、有效,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受到危害的人员得到妥善安置。(5分)
现场事态评估准确,未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受到危害的人员得到妥善安置。(3分)
现场事态评估准确,未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受到危害的人员安置未能得到妥善安置。(1分)

32.后续处置措施

5分)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未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5分)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基本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3分)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基本控制或者消除后,基本及时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未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善后处理

20分)

调查评估

6分)

 

33.事件原因调查

3分)

及时查明本级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积极协助查明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原因。(3分)

及时查明本级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发生原因,未能积极协助查明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原因。(1.5分)

34.危害程度评估

3分)

及时对负责处置的一般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积极协助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3分)
及时对负责处置的一般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未能积极协助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1.5分)

恢复重建

8分)

 

35.恢复重建规划编制(4分)

及时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制定善后工作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4分)

及时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制定善后工作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重建规划或工作计划与当地实际结合不够紧密。(2分)

36.重建措施落实

4分)

在重建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恢复辖区内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4分)
在重建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基本恢复辖区内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2分)

事后评估

6分)

37.评估报告编制

3分)

及时编制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及上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并报市人民政府。(3分)

及时编制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及上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未及时报市人民政府。(2分)

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上年度突发事件评估报告有一类编制不及时。(1分)

38.整改措施落实

3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90%以上。(3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80%-90%以内。(2分)
事件原因调查中制订的整改措施落实率70%-80%以内。(1分)

 

 
 

 

 

主题词:应急△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         20111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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