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全市所有行政村公路实现了水泥硬底化,根本上改变了全市的交通状况。为切实巩固多年来农村公路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按照“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的原则和梅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市所有农村公路实现了常规养护,接养里程1642.3公里,其中县道210.3公里、乡道1432公里。
由于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上级下拨养护资金不足,养护效果不尽人意。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有效落实,根据《梅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梅市府办〔2007〕17号)精神,决定按每公里500元标准下拨2008年度我市农村公路养护费配套资金83万元给你站,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要求你站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二00八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养护△ 资金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