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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宁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4652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08-11-20 16:07

 兴市府〔2008〕77号


关于印发兴宁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兴宁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联系电话:3251321)。

 

                                                                                                        二00八年十一月六日
                         

                                        兴宁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为确保实现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梅州市下达的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制定我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计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指标为中心,以严格“控制增量、削减存量”为原则,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为手段,全面实施“依靠科技进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三大战略,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兴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底,我市化学需氧量(COD)年排放总量要在2005年的0.54万吨基础上减少到0.35万吨,削减0.19万吨;二氧化硫(SO2)年排放总量则由0.9万吨增加到1.1万吨,增加0.2万吨。
     我市2007年核定的COD和SO2排放量分别为0.58万吨和1.09万吨。今年我市COD年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0.56万吨,在去年的基础上削减0.02万吨;SO2年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0.81万吨,在去年的基础上削减0.28万吨。
     二、现状分析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7年,全市COD排放量为0.58万吨,其中重点调查工业企业0.19万吨,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0.05万吨,社会生活及其它0.34万吨;SO2排放量为1.09万吨,其中重点调查工业企业1.02万吨,重点调查工业中的火电行业0.78万吨,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0.05万吨,社会生活及其它0.02万吨。
    (二)减排形势分析。
    1、完成梅州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压力大。梅州市下达我市2008年减排任务是抵消增量的基础上再减排COD0.02万吨,SO20.28万吨。
    2、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进展缓慢。我市污水处理厂预计今年9月通水试运行、年底前配套管网工程建成投运,但由于缺乏资金,目前仍没有运行,无法取得减排效益。
    3、火电脱硫在线监控系统联网滞后。由于我市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的在线监控措施1#机组是7月份、2#机组是10月份才联网到省、市环保监控中心,其在线监控措施安装前的实际脱硫量无法得到国家的认定,严重影响了全市SO2减排任务的完成。
    4、我市城镇常住人口的增长给我市COD减排增加了困难。
    三、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1、根据我市城镇化进程,预测我市2008年城镇常住人口减少约0.3万人。
   2、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按照10%的速度预测将达60.5亿元,燃料煤消耗总量因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2#机组的全年投产,预测增加燃料煤消耗量20万吨。
   (二)COD新增排放量预测。
   1、工业COD排放新增量预测。
    按照基准年2005年工业排放强度预测,2008年工业COD排放新增量为0.01万吨。
   2、生活COD排放新增量预测。
   按照2008年城镇人口比2007年减少0.3万人预测,2008年生活COD排放新增量为-0.01万吨。
  (三)SO2新增排放量预测。
   1、火电行业SO2新增排放量预测。
   2008年,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2#机组的全年投产,按照配套的炉内喷钙脱硫工艺预测,SO2新增排放量为0.07万吨。
   2、按照排放强度法预测,非电力新增SO2排放量为0.02万吨。
   四、减排实施方案
   (一)结构调整减排。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法关闭、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设备。
   1、按照《梅州市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要求,2008淘汰落后钢铁生产企业50家,生产能力10万吨,削减SO20.08万吨,预计削减COD0.03万吨。
   3、关闭广东省兴宁市源兴泰染织有限公司、东风印染有限公司等企业,预计削减COD0.02万吨。
   4、关闭兴宁华中电力有限公司,预计削减SO20.04万吨。
   (二)工程治理减排。
    我市污水处理厂(首期2.5万吨/日)必须于2008年10月前完善管网并通水试运行。我市污水处理厂2008年新增削减COD能力0.02万吨。
   (三)监督管理减排。
    1、加快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已安装并联网的燃煤电厂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稳定传输,保障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2×135MW)配套脱硫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实现与省监控中心联网的机组,预计年度削减SO20.3万吨。
    2、加强减排设施监督管理。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对辖区范围内工程减排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督查,推动减排工程如期建设并发挥作用。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严查不法排污企业,防止污染反弹。
    3、强化减排跟踪督察。
建立减排报告制度,及时调度和跟踪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主要削减工程措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减排工作档案台帐。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各镇政府、街道办对本行政区域的减排工作负总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增长,切实保证减排工作所需资金投入。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建立健全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减排目标实现。
   (二)建立污染减排部门联动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污染减排工作;发展改革和经贸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并落实全市年度有关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企业淘汰关停计划;监察部门要对不认真履行污染减排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污染减排重点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建设、发展改革、物价、环保部门相互配合,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确保污水处理厂达到规定运行负荷要求;工商部门要对被关闭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统计部门要落实城镇常住人口增减和能源消耗指标,及时提供符合总量减排各项数据;电力部门要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或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停止供电。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减排的主体,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完成减排目标。对重点排污企业要加强监督,确保已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完成目标任务;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拓宽资金渠道,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
     积极吸纳国家、地方、企业、个人的资金,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市政府将环境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政府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主要用于重点工程建设,或用于银行贴息支持重点项目。采取优惠的投资导向政策,扩大引进国内外资金和技术的力度和领域。必须尽快将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起来,尽最大努力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加强对已建脱硫设施火电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五)加强污染减排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资源和环境质量形势及污染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引导爱护环境的文明风尚。要将污染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制定污染减排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积极在全市开展创建环境友好型单位的创建工作,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以及生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达到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目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附件:1. 2008年兴宁市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
          2. 结构调整减排项目清单(COD)
          3. 2008年兴宁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表
          4. 电力关停二氧化硫减排项目清单
          5. 非电行业结构减排项目清单(SO2)

 


主题词:环保   污染   计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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