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陂镇家庄村下新市片进行农网改造的通告

浏览次数:4477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10-10-19 21:30

兴市府〔2010〕36号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陂镇家庄村下新市片进行农网改造的通告

 
 

由于历史原因,新陂镇下新市片至今未能全面完成农网改造和实现同网同价,且线路残旧老化,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于9月份起开始对该地实施电网改造,规范用电管理,实现同网同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9月份起,对新陂镇家庄村下新市片进行农网改造,村民应予以配合。

二、农网改造后,下新市片用电业务由广东电网梅州兴宁供电局接管,用电户应重新登记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规范管理。

三、按照梅州市物价局的批复,下新市片用电户必须执行同网同价,依法缴交电费。

四、对影响、阻挠供电线路改造和破坏电力设备设施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兴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3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