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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定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于2月10日在兴城召开

浏览次数:1996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6-01-27 16:30

 1月26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在兴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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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曾秋勇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黄志勇,以及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府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田、大坪镇人大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和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宁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兴宁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这两个报告及人大常委会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同意将这两个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兴宁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和兴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撰写情况说明,审议通过了兴宁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和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了兴宁市2026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案,同意将以上草案、工作报告稿和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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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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