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兴宁110千伏宁新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局五楼规划科技股,邮编:5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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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
10月25日 |
项目名称 |
梅州兴宁110千伏宁新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兴宁市城区寨仔村附近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
项目概况 |
110kV宁新站终期建设3台40MVA主变压器,Ⅰ期建设1台40MVA,考虑宁新站供电范围内负荷情况,本期扩建1台4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终期建设4回出线,Ⅰ期建设2回出线,本期无扩建出线;10kV出线终期建设36回馈线,Ⅰ期建设12回,本期新增加12回馈线;10kV无功补偿Ⅰ期建设1×2×4000kvar,根据无功平衡结果,本期在#2主变低压侧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新增无功补偿容量1×2×2400kvar。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