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兴宁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新圩镇项目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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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
9月7日 |
项目名称 |
兴宁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新圩镇项目区 |
建设单位 |
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兴宁市新圩镇径南村、官峰村、新丰村、新圩镇区 |
环评机构 |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兴宁市新圩镇径南村、官峰村、新丰村、新圩镇区,本次治理主要是通过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和岸坡整治等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整治,恢复河道功能,改善农村水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工程分为官峰河干流及大草坝支流、东沟支流、寨塘支流,其中干流起点位于官峰河河口(桩号GL0+000),干流终点位于上水径(桩号GL7+000)。工程整治河道长度12.026km,其中河道清淤疏浚12.026km,岸坡整治长度9.296km,加固堤防0.446km;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2处,重建水陂2座,维修水陂3座,维修穿堤涵15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