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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水口镇项目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1713   发布时间:2016-09-07 10: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兴宁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水口镇项目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局五楼规划科技股,邮编:514500

    联系电话:0753-3251321     传真:0753-32514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9月7日

项目名称

兴宁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水口镇项目区

建设单位

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兴宁市水口镇松陂村、前锋村、群兴村、博溪村

环评机构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兴宁市水口镇松陂村、前锋村、群兴村、博溪村,本次治理主要是通过清淤疏浚、堤防加固等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整治,使规划范围内布头河河道的防洪、排涝、引水等基本功能得到恢复,水环境整体上有明显的改善。本工程分为布头河干流段及教美支流段。其中布头河干流段起点位于布头河河口(桩号0+000),终点位于新楼下陂(桩号8+050),整治河长8.05km;教美支流段(0+000~0+550),整治河长0.55km;结合延伸段整治河长0.1km。综合整治总河长8.7km,治理工程措施主要是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和交叉建筑物工程,其中:河道疏浚清淤长8.7km,堤防加固长4.14km,维修陂头1座,重建人行桥1座,维修或重建穿堤涵12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做好废水的收集处理工作,各类废水应达标排放。

    二、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绿化带种植管理。通过阻隔吸附、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加强场内的美化净化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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