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府〔2009〕87号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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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12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集中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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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4336来源: 佚名 发布时间:2009-12-11 09:46 |
兴市府〔2009〕87号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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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12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集中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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