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伟忠、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谢明扬,市检察院检察长彭宙,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远辉,以及市法院、市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现职副主任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宁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深化国企改革、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宁市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依法依规举借债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资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梅州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把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作为粮食生产安全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抓手,带动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增添新活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兴宁市2022年度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至区域间转移性收入等决算数据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落实省财政厅反馈2023年省对我市预算安排审核意见的情况报告,并作出批准这两个报告的决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