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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决定任命26名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浏览次数:3186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2-01-18 10:30

    1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邓强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26名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及委员共38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刘东峰,市监委、市法院、市府办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不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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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情况报告》。会议认为,2021年,是我市实施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第一年,市政府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办好民生实事项目,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责任和资金投入,民生实事办理取得扎实成效,十件民生实事所涉及23项具体任务全面完成。会议对市政府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政府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突出跟踪问效,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长久发挥效益、持久惠及群众;二要进一步完善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机制,加强与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科学确定2022年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三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将民生实事工程资金列入预算和审计监督范围,强化项目管理,强化政策配套,不断完善项目进度考核和验收制度,确保民生工程的惠民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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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和市法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结束后,邓强为新任命的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颁发了任命书。

    随后,邓强主持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集体向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见证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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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名单

(2022年1月17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小海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导文为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郭远林为兴宁市教育局局长;

杨洪亮为兴宁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黄伟军为兴宁市公安局局长;

何群标为兴宁市民政局局长;

钟安胜为兴宁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为兴宁市财政局局长;

何伟洪为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伟东为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罗  平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为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为兴宁市水务局局长;

罗国强为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邹燕锋为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浩灵为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启东为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志标为兴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钟剑波为兴宁市审计局局长;

赖建文为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卫星为兴宁市统计局局长;

张伟兰为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向东为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曾发茂为兴宁市信访局局长;

许振波为兴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曾  胜为兴宁市林业局局长。

免去

曾新云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叶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罗文立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坭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曾新云、罗文立为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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