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和人事任免名单
(2021年7月29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3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蓝蓝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决定免去:
黄启东的兴宁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刘尚方的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黄耀添的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曾东球的兴宁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启东为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赖建文为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卫星为兴宁市统计局局长;
曾发茂为兴宁市信访局局长。
免去:
陈自渊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小龙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赞龙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石思强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