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会议专题 / 常委会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4次会议

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浏览次数:7418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1-09-18 16:55

    9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4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刘瑞灵及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邓强,市政府副市长练胜红,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机关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3.JPG

 

何建元.jpg

 

邓强.jpg

 

    经会议表决,同意接受徐甦、陈日新、曾招强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曾招强的兴宁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曾小芬的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1.JPG

 

    决定任命黄伟军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任命罗勇辉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巫东海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何建元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3(1).jpg

 

 5.3.JPG

 

 5.4.JPG

 

 林莉.jpg

 

 5.JPG

 

 4-2.jpg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和人事任免名单 

(2021年9月17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4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徐  甦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陈日新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曾招强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张幸华辞去罗岗镇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曾招强的兴宁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曾小芬的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伟军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兴宁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

巫东海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小波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曾裕龙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罗勇辉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巫东海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颂波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林  莉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黄晓静为兴宁市罗岗镇选举委员会主任。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2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