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兴宁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20年3月17日至5月15日,对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巡察监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意见箱和联系电话。巡察意见箱设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门口;联系电话***********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信访邮政信箱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兴宁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