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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

浏览次数:2972来源: 人大办   发布时间:2019-09-20 11:29

    9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副主任何伟忠参加了检查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志勇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新陂镇福丰村和兴田街道米寨村等地,现场检查了部分违法占地、拆旧复垦和垦造水田等方面的工作,并通过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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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紧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权益”核心,从严执法保耕地、千方百计促发展、尽心尽责护民生,全市土地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各项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为我市建设“工贸新城·智慧兴宁”提供坚强的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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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认为,市自然资源局在保护耕地、垦造水田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何建元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要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加强巡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保护耕地;要科学编制、做好规划,重点是要发挥东部生态优势,促进“一城一廊一带”格局协调发展;要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解决生活留用地等问题,体现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注重挖潜、盘活土地资源,充分用足用好政策优势,做好土地储备工作;要提高土地效益,合理出让土地,切实解决好闲置土地问题;同时要加强现有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促进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保障兴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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