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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浏览次数:5483   发布时间:2019-02-23 21:35

 

2月23日上午,兴宁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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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主持。

 

现有兴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329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315名,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是:余其豹、何建元、何志平、何小娟、冯振、张国术、李福泉、彭志洪、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陈伟东、郭远林、吴思波、刁向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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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所作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报告》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从助推决策部署、重点领域监督、强化履职尽责、强化镇级人大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总结了去年的主要工作;第二部分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回顾过去一年工作中,报告指出: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起步之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重要之年。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不断强化履职,多措并举,以点促面,规范工作,实现在助推决策部署上更加有为、在重点领域监督上更加有力、在代表主体作用上更加彰显、在镇级人大工作上更加强化、在人大自身建设上更加严实的目标。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何建元: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努力为兴宁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取得历史性优异成绩,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评为“广东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进集体”,是全省26个获评先进集体的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之一,也是梅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得到梅州市委、兴宁市委的高度肯定。

 

针对今年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荣获“广东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进集体”作为新起点、新动力,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和干劲,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服务大局上更有担当、更有作为,推动兴宁振兴发展。

 

一是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决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和各级党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和市委对人大工作要求,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积极支持推进全市机构改革,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担当,助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严格落实年中和年末书面向市委报告人大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拓展监督深度广度。在聚焦经济发展、重点项目、民生实事、生态保护等方面加强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和生态保护的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促进代表积极履职。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推进代表述职,强化重点建议督办,延伸代表履职平台,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坚持代表工作机制。

 

四、深化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镇级人大工作。按照“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19年主要是完善试点探索,多面深化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查指导,补齐短板。

 

五、强化“两个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将牢牢把握“两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强化能力、组织、作风建设和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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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听取了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声欢所作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培军所作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不忘司法为民初心,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6070件,办结5883件,同比分别增长25.3%、23.1%,结案率96.9%。收结案数均为全市基层法院第一,结案率排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市人民法院将按照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突出从严治院,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兴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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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在兴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党建工作效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司法水平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梅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兴宁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新的优异成绩为祖国70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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