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非法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已经受到了严重的遏制,所以正规渠道发放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就显得尤其珍贵。日前,市民温先生就打电话来反映,称自己经营多年的烟花爆竹点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被黄槐镇取消了,因此,他怀疑其中可能存在不公正的猫腻。那么,事实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来看记者的采访。
11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黄槐镇禾村的锦发烟花爆竹销售点找到了温先生,据他反映,这个经营点从2014年开始就一直在经营,没想到11月6日递交了2019年的申请报告之后,却一直没有下文,直至20日下午,他才知道黄槐镇8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名额都已经是“名花有主”了。
温先生说:“我是老经营户,应该要办给我。(你的意思就是说,这张证必须要办给你?)也不是说必须要办给我,而是我的这张证到底有哪里不合格的地方,你起码要给我一个解释。”
记者看到,温先生拿出的近三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都写“石冬梅”的名字,而2018年营业执照的法人一栏上却写着“曾亮”的名字,对此,温先生解释道,这两个人都是他的员工,今年石女士辞职后才更换了大坪镇人曾亮做法人代表,而这正是当地政府拒绝发证给他的原因。
温先生说:“我去向镇里反应,他们就说我这个点的法人是其他镇的人员,不合逻辑。如果说法人是其他乡镇的人员,那也不单只我这一家。所以我就希望有关部门能重新审核,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带着温先生的疑问,记者来到黄槐镇安监办了解情况。据负责这项工作的李建波副镇长介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是每年都要重新申请的,今年该镇共有9人提交了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书面材料,竞争8张经营许可证。为了兼顾公平与安全的原则,他们也于11月8日制定了三个条件进行筛选。
黄槐镇副镇长 李建波说:“第一个是对往年守法经营的老经营户可以优先办理。第二个是对于新申请办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有多年申请经历的优先办理。第三个对于新办证的人员来说,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本镇的失业人员。”
对照这三个条件,去年的8位经营户中,除了石冬梅没有申请外,其他7户都给予优先办理,而对于两个新申请的人员,经过认真核对,有多年申请经历的本地居民温胜拿到了最后一张经营许可证的名额。
黄槐镇副镇长 李建波说:“在新办理的人员中,他是多年来申请过,也提交了申请书。作为他来说,是本镇的失业人员,家里比较困难,所以就优先照顾他。对于没有通过筛选的新申请人曾亮,他是第一次来这里申请,第二他是属于其他乡镇的人员,第三他也不属于老经营户。对比我们上报的八个人,这个曾亮在同等的条件下,没有优先的条件。”
事件发展到这里,温先生的经营点之所以没有拿到明年的经营许可证的原因也就十分清楚了。因为僧多粥少,所以这张经营许可证的竞争自然就比较激烈,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则进行筛选,其结果肯定会是乱象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