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市横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块环保砖生产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年产4500万块环保砖生产项目 |
兴宁市横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兴宁市刁坊镇横江村朱营坝 |
深圳市二轻环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兴宁市刁坊镇横江村朱营坝(地理坐标:东经115°46′52″、北纬24°4′31″)。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建内容包括2条干燥、焙烧隧道窑、制砖加工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配电房等。原铺材料主要为煤矸石、页岩、炉渣、建筑渣土、原煤,通过筛分、搅拌、陈化、定形、干燥、焙烧、检验等工序,年产4500万块环保页砖。项目总投资为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万元。2017年11月2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7〕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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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林灌、农灌。 (二)废气 项目原料堆场、搅拌工序及道路扬尘采取喷淋、洒水、设置围栏、篷布遮盖封闭防护等措施;窑炉废气通过双碱法脱硫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设备隔音罩隔音、建筑物隔声屏蔽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脱硫渣等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粉尘废气排放和厂界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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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