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市鸿邦针织有限公司服装和纺织品制造改扩建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服装和纺织品制造改扩建 项目 |
兴宁市鸿邦针织有限公司 |
兴宁市兴城205国道华丰工业园D栋四楼 |
兴宁市联和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兴宁市兴城205国道华丰工业园D栋四楼(北纬24°7′42.89″,东经115°42′43.67″),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主要从事服装和纺织业制造加工。项目在原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新增服装干法裁片印花和布匹印花,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平网印花机2台、天然气燃烧器6台、手工印花台160米、低温移动式烘干机6台、晒版机1台、拉网机1台、低温烘箱1台;主要原辅材料有:全棉布、服装裁片、匹布、印花胶浆、印花色浆、网版胶水、网纱、网框、菲林、感光胶等。生产工艺为:制版→调浆(开料)试色→生产大货→烘干→包装,年产600万件服装印花裁片、1500万码印花布匹。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2018年7月30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8〕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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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废水 该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二)废气 该项目平网印花机自带烘干机产生的烘干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胶水废旧桶、感光胶废旧桶、废菲林、废色浆桶、沾涂料胶浆的废抹布、沾涂料胶浆的塑料胶纸和废活性炭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监测结果表明, 该项目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和厂界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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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