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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座谈会

浏览次数:3231来源: 薛薇   信息来源: 人大办发布时间:2018-07-20 18:28

着力推进市镇人大规范化建设

 

    7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机关召开“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和梅州市有关“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座谈会精神,并总结交流了工作经验和做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就如何推进市镇人大工作作了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彭志洪、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镇(街)人大办主任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彭志洪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同志在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龙田镇人大负责人介绍了召开年中人大会议的经验做法,各镇(街)人大负责人分别汇报交流了在推进镇级人大工作和建设方面的情况。何建元充分肯定镇街人大一年来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大会议、代表活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针对当前镇级人大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今后贯彻落实“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工作部署和指导意见。

    何建元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今年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省人大、梅州人大分别出台了“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使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是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难得的良好机遇,我们务必认真把握,狠抓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和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年”的实施方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对镇级人大主要工作及实施步骤作了明确安排。《实施方案》提出2018年主要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工作规范;2019年主要是完善试点探索,多面深化推进;2020年主要是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提高水平。

    何建元强调,我们要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主业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着力提高县乡人大工作质量,强化人大规范化建设,争取在深化思想认识上有新提升,在履行法定职责上有新作为,在工作规范化建设上有新成效,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突破,在人大宣传上有新举措,确保中央18号文件、省委4号文件和“县乡人大工作十条”真正落实到实处,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整体迈上新台阶,真正发挥出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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