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对2017年工作评议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彭志洪、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及委员共32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志勇,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远辉、市法院院长陈声欢、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培军、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镇人大主席和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现职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外事侨务局关于我市侨务工作情况报告、市体育局关于全市体育工作情况报告及市水务局关于我市河长制落实情况报告,会议对三个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回头看”视察活动情况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市检察院提请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据了解,《决定》共十三条,主要包括了案件信息报送、案件信息录入、信息共享、证据的收集、履行检察建议及应诉、协作机制等内容。《决定》的制定,是解决当前两法衔接实践中关于公益诉讼方面突出问题的需要,是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和高效办案的需要,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式推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共同履行好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安全等职责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民法院有关免去朱远文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事项的提请,对2017年工作评议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优秀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