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梅州市集能畜牧有限公司常年存栏2000头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常年存栏2000头猪建设项目 |
梅州市集能畜牧有限公司 |
兴宁市新圩镇官峰村鸭公窝 |
兴宁市联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兴宁市新圩镇官峰村鸭公窝(东经115°52'39",北纬 24°04'06"),项目总占地面积825094平方米,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项目采用自繁自养模式和“能源利用生态型”的粪污处理方式进行经营,建立“猪-沼-农(果)”的循环模式,设计常年存栏2000头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3栋猪舍(包括怀孕舍、分娩舍、保育舍等)及办公楼、宿舍和饲料房各1栋,环保配套设施(1个约3000立方米黑膜沼气池、1个约4000平方米防渗漏黑膜氧化塘和1套固液分离设备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57万元。2014年12月11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4〕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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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废水 项目设置有环场沟,实行雨污分流。养殖废水和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固液分离后进入黑膜沼气池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后再通过黑膜氧化塘处理后部分用于清洗栏舍,部分用作果木浇灌等综合利用。 (二)废气 项目通过加强管理、保洁和绿化等措施,减轻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场内运猪车辆噪声、猪叫声等,通过加强场内树木绿化和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猪粪和沼渣全部外卖处理;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针筒、消毒液容器及等医疗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处理后废水(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排放和场界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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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