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十项措施以及《兴宁市贯彻梅州市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方案》的要求,9月底,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本会领导带队,各工委办人员组成的六个督查组,分别对二十个镇街的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汇报座谈等方式进行,督查内容包括镇(街)党(工)委对人大工作领导、召开会议、组织建设、干部培训、代表活动、人大制度建设等情况。并针对各镇街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镇街切实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解决好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市镇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各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