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何建元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了26名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彭志洪、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秋宏及委员共33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甦,市法院院长陈声欢、市检察院检察长钟兴周,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兴宁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据了解,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将组织开展南部新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十件民生实事办理和合水水库水质保护情况等视察活动,专题询问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社会保障法执法检查,听取公安、环保、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和向选民述职等工作,全力服务“一中心四组团”产业发展轴带和各项重点项目建设,全力助推我市振兴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和市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事项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表决结束后,何建元为新任命的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等颁发了任命书。
会后,还在会展中心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新任命的副检察长集体向宪法宣誓。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7年1月17日兴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彭伟洪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童永忠为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新明为兴宁市科工商务管理局局长;
罗丽思为兴宁市教育局局长;
温会权为兴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曾招强为兴宁市公安局局长;
刘瑞灵为兴宁市监察局局长;
袁柳清为兴宁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为兴宁市司法局局长;
刘小炎为兴宁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为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铭中为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伟文为兴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蓝群威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钟安昌为兴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群辉为兴宁市水务局局长;
刘造坤为兴宁市农业局局长;
杨颂阳为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秋吾为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黄辉为兴宁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曾东球为兴宁市统计局局长;
潘启东为兴宁市林业局局长;
何群标为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坤明为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耀添为兴宁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坚为兴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
任命:
罗梅辉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