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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

浏览次数:4748   发布时间:2016-05-24 10:00

  5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视察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福泉等参加了活动。

  视察组先后察看了刁坊镇棣华围、宁新街道文峰塔和径南镇荆荣第等古民居、古建筑;随后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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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察组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的摸底调查,深入了解全市文化遗产和文保单位的现状,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更多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更有效的保护;二要强化日常管护,严格管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文保单位要做到有专人管理,同时要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破坏文物和在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违法建设的行为,确保文保单位安全;三要加大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要进一步开发利用全市文化遗产资源,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特色旅游的打造,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合理规划旅游线路,打造新的景区景点,使古物“活化”,促进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

 

  据了解,全市共有省级文保单位9处,梅州市级文保单位8处,兴宁市级文保单位30处;全市现有可移动文物14000多件,博物馆馆藏文物3000多件;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项,梅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1项,兴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3项。兴宁先后被评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围龙屋之乡”、“中国花灯之乡”。

 

    (李志勇   谢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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