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4年8月29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邓 强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启东为兴宁市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伟忠的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曾庆雄的兴宁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彭伟洪的兴宁市外事侨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婷、罗应豪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维华、陈文兴、王小辉、刁伴花、罗文强、黄彬彬、刘俊环、陈远茂、吴海昌、王文建、李波波、罗芳春、陈李明、陈龙、罗永胜、黄伟彬、陈勇才、张远新、黄小华、何海琼、张启彬、谢忠、陈志强、陈浩新、张锦元、陈新强 、陈颂东 、曾凡文、李强、刘晓娟、王文、张林峰、罗建明、曾清波、陈明强等35人为兴宁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何丽娴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潘李仪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志胜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