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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

浏览次数:4569   发布时间:2013-03-27 15:15

(2013年3月27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干忠所作的《关于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报告》。主席团同意这个报告。决定将本次会议10名以上代表联合提出的议案41件转作建议处理,与代表直接提出的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一起由市人大常委会交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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