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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浏览次数:10596   信息来源: 市人大办发布时间:2023-07-12 11:07

机构领导:

副主任:赖望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常委会对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侨务局、市外事局等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事项;

二、了解和掌握市人民政府在教育、科技、文旅、体育事业、卫生健康、华侨外事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决议的情况;

三、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在教育、科技、文旅、体育、卫生、华侨、外事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市人民政府、各镇人大及其主席团报送常委会备案的涉及教育、科学、文旅、卫生、华侨、外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五、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同本工委有关的议案、建议;

六、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与本工委对口联系单位的监督工作;

七、办理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有关教科文卫方面法律法规的征求修改意见的工作;

八、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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