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
2016年新陂镇部门决算公开及基本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1149   发布时间:2017-10-19 10:20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新陂镇党政群机关设置:(1)镇党委会。主要职责: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负责本镇党委的代表大会和工作会议,制定本镇党委的代表大会和工作会议,制定本镇党委的工作、方针、任务。(2)镇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职责: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行使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承办上级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3)镇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4)镇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装装备等管理工作;负责征兵工作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抚和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5)镇社团机构。1、镇共青团委员会。贯彻执行镇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健全共青团工作方针、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召开镇一级团代表会议。2、镇妇女联合会。贯彻执行镇党委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制定镇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召开镇妇代会和工作会议。3、镇工会工作委员会。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围绕镇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镇机关下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2、社会事务办公室;3、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办公室;5、经济事务办公室。

镇事业单位设立6个服务中心,均定为正股级,为公益类事业单位。

1、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财政结算服务中心;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文教体育服务中心;5、公用事业服务中心;6、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镇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43人,实有35人,核定事业编制76人,实有77人,离退休人员70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40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1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40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09.12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①基本支出1354.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02万元。②项目支出54.15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2.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6.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6.7万元,平均每辆3.35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30.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

3、会议会5.18万元。

1.jpeg

2.jpeg

3.jpeg

 4.jpeg

 5.jpeg

 6.jpeg

 

7.jpeg 

Copyright @ 2013-2016 主办:兴宁市人大常委会
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0753-333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