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浏览次数:2280 发布时间:2017-07-04 11:35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