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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7〕56号

浏览次数:6964   发布时间:2017-06-30 10:4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长:丘孝东(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何小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员:石战宇(市府办副主任)

陈秋吾(市卫计局局长)

童永忠(市发改局局长)

刘小炎(市财政局局长)

刘铭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范圣权(市住建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保局局长)

何群辉(市水务局局长)

刘锦超(市法制局局长)

廖晓明(兴宁供电局局长)

曾发茂(水口镇镇长)

叶胜朋(市人民医院院长)

刘兴民(水口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陈秋吾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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