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落实7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兴安办函〔2017〕14号
有关镇(街),市直有关单位:
经7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对7月份全市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或挂钩联系镇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7月31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3331692,传真:3334728),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7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附件
兴宁市7月份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序号 |
隐患名称 |
隐患地址 |
挂牌督办领导(职务) |
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责任人) |
存在隐患 和问题 |
采取措施 |
完 成 时 限 |
1 |
曾学茔市场供电线路安全隐患 |
兴田街道曾学茔 |
袁勇华 (市委常委) |
科工商务局 (吴新明) |
老城区曾学茔市场存在供电线路混杂、老化、乱拉乱接等安全隐患。 |
重新规划布设供电线路及用户电表等。 |
2017年7月31日前 |
2 |
兴宁市红兴纸品厂消防安全隐患 |
宁新街道宁发二路25号 |
曾招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
消防大队 (杨文波) |
1、一楼货物堆放超高;2、一至三楼楼梯堆放货物堵塞安全出口通道;3、四楼供电线路铺设不规范;4、厂房内违规设置厨房。 |
1、规范摆放货物;2、清除楼梯货物,保持楼梯通道畅通;3、规范铺设供电线路并套管;4、拆迁违规设置的厨房。 |
2017年7月31日前 |
3 |
兴宁市煜兴制衣厂消防安全隐患 |
兴田街道环城东路91号二楼 |
曾招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
消防大队 (杨文波) |
1、堵塞消防通道;2、厂内部分车间供电线路未套管;3、电源开关下面违规堆放易燃货物;4、部分灭火器过期失效;5、该场所属“三合一”场所。 |
责令限期搬迁。 |
2017年7月31日前 |
4 |
冷水坑水库安全隐患 |
石马镇米渡村 |
陈日新 (副市长) |
石马镇政府 (石秀芳) |
该水库存在水库内私筑山塘的安全隐患。 |
责令拆除私筑的堤坝。 |
2017年7月31日前 |
5 |
兴宁市肥皂厂安全隐患 |
宁中镇 |
袁勇华 (市委常委) |
市科工商务局(吴新明) |
1、仓库和生活办公区供电线路设置不符合安全规范;2、仓库堆放区照明灯不符合安全要求。 |
1、重新布设供电线路;2、仓库安装使用符合规范的防爆照明灯。 |
2017年7月31日前 |
6 |
罗岗镇东山超市安全隐患 |
罗岗镇塘背村 |
袁勇华 (市委常委) |
罗岗镇政府 (黄浩灵) |
1、货物堵塞消防通道及消防安全门;2、安全警示标志不足。 |
1、规范堆放货物,及时清除消防安全门前堆放的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2、购置张贴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3、加强对超市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
2017年7月31日前 |
7 |
水口镇英勤村璜石渡改桥安全隐患 |
水口镇英勤村 |
朱志勇 (副市长) |
水口镇政府 (曾发茂) |
挖沙船冲毁璜石渡改桥栏杆约30米,存在安全隐患。 |
1、设立警介线;2、修复冲毁的桥栏杆。 |
2017年7月31日前 |
8 |
兴宁市联发纺织有限公司安全隐患 |
新陂镇米寨黄竹坜 |
朱志勇 (副市长) |
市工商和质监局(黄耀添) |
该公司12台烘筒超期未检测,存在安全隐患。 |
责令停止使用烘筒,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
2017年7月31日前 |
9 |
兴宁市罗岗强生加油站防雷安全隐患 |
罗岗圩镇 |
陈日新 (副市长) |
市气象局 (张振坚) |
配电间电源避雷器坏损,存在防雷安全隐患。 |
责令及时更换避雷器。 |
2017年7月31日前 |
10 |
国道205K2662+350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永和镇 |
朱志勇 (副市长) |
市公路局 (吴尚华) |
该路段部分钢护栏坏损,存在安全隐患。 |
责令重新修复钢护栏。 |
2017年7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