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16日,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组织住建、公安消防监管人员会同黄陂、叶塘、龙田、宁中和坭陂监督所,对瓶装燃气充装单位、个别销售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监管执法人员以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全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主要从企业登记事项、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管理和销售许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人员资质及培训、消防安全管理及条件等方面进行检查。
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燃气充装企业5家、销售单位家,检查特种设备18台,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跟踪整改了2个安全隐患,对个别无证销售单位进行取缔,对其销售过期瓶充装液化气的行为作进一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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