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有关2017年春节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足自身职能,正确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助力兴宁文化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该局立足职责,加强对景区、旅游商品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一是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在1月27日至2月12日期间,每日派2名执法人员到神光山旅游景区维护秩序,对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规范。二是加强对主要景点和旅游服务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三是加强旅游商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旅游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四是依法查处不法经营者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了良好消费市场环境。五是对旅游景区和娱乐场所内的大型设备依法进行监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现场要求整改,督促经营者做好安全生产防范,严防事故发生。
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制度,畅通消费维权渠道,认真耐心接待消费者的咨询或投诉,秉持“细致核查、依法处理、及时反馈”的工作原则,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方面通过在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进一步畅通旅游景区消费维权的渠道,第一时间受理、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在旅游景区张贴宣传标语、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消费者防范和维权意识。据统计,今年春节期间共受理、解决消费投诉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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