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经农机局和财政局审核,同意下列申请者享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6年12月30日开始至2017年1月5日止,对下列申请者获得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用书面或电话向公示单位反映,投诉电话:0753-3330669
兴宁市农机购置补贴审批办公室
日期:2016年12月30日
注:兴宁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473.9714万元(其中2015年结余193.9714万元,2016年下达280万元)、(已申请审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05.8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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