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我市纪委召开会议,正式成立兴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冯振向第一届内务监督委员会13名委员颁发了聘书并讲话。他殷切期望各位委员切实发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参谋咨询作用、与社会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为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时时“望、闻、问、切”,实现对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有效监督。市纪委副书记陈远辉,内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图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冯振为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据悉,市纪检监察机关首届内务监督委员会聘请的13名委员,来自我市“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人员以及部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根据《兴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章程(暂行)》,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反映和收集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投诉等。
冯振要求,内务监督委员要立足工作职责“敢于监督”、发挥工作优势“善于监督”、创造工作条件“便于监督”,重点要强化对作风问题的监督、强化对纪检体制改革的建言献策、强化“三种作用”的发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正确权力观,摆正位置,主动接受监督,对内务监督委员转交的信访举报和投诉统一登记、优先办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兴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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