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一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项目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受理时间 |
验收监 测报告 |
明珠加油站建设项目 |
兴宁市G205国道寨子村段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梅州石油分公司 |
广州市建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2016年9月6日 |
见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